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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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朋友:
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资面试)将于5月14日、15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知悉、遵守并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30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与对应考点信息将于“五一”前发布,考前14天内(30日之后)来青、返青考生和个人健康信息出现异常考生请及时向所在考点主动报备登记(详见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正常的不用报备。广大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考试结束前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考试重要提示短信。
一、考前做好健康信息申报
(一)考前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考生扫码申报健康信息前,请务必申领青海省“信康码”,而后按操作流程填报信息。
1.申领青海省“信康码”步骤。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如下图)。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地址访问申报健康信息填报界面。
考生可通过微信、qq等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访问链接地址打开申报健康信息填报界面,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建议所有考生保存二维码或链接地址,方便及时登录填报健康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不准确、缺失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非本次考试考生谢绝扫码。
链接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lj4ylr0ekdpsu5h
3.操作流程
(1)授权登录。考生首次扫码或直接访问时,须进行授权登录。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立即登录”,随后点击“允许”进行授权登录。
(2)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成功后,考生应如实填写申报健康信息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以字母“x”结尾的身份证号码,字母“x”应大写。当前所在地为系统自动获取,考生点击“获取定位”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好”和“是”,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当前所在地。如遇定位失败,请退出页面后重新同意授权并进行定位。
(3)点击提交。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信息,上报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已提交”。当日提交成功后,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再填写一份”进行重复提交,系统将记录考生当日最后一次提交的记录。次日进行健康申报时点击“再填写一份”,按以上操作步骤填写上报即可。
4.扫码申报健康信息时间及次数要求。
因疫情影响,申报健康信息时间调整为4月30日至5月13日,期间须每日扫码申报。
(二)做好日常防护及健康排查
考前14天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信康码、行程码为非“绿码”的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二、严格执行防疫相关规定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规定和考点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要求,服从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并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等工作。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后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不佩戴。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简称“两证一卡一码一书”及相应的核酸检测报告):
1.“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一卡”: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签字。
3.“一码”: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的“信康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签字。
4.“一书”:《青海省教资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详见附件2),考试前一天打印、签字。
5.核酸检测报告:须全员提供青海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①“一卡”显示到达和途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交我省医疗定点机构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复印件;②考前14天内省外来青、返青考生,抵青后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复印件;③“一卡”显示带“*”考生,需到青海省当地疾控部门报备,经当地疾控部门流调,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须提供三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④其他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体温异常(≥37.3℃)的考生,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需服从考点的安排,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况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一)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等情况的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省外来青返青考生,未落实抵青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的,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人员来青返青后未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症状监测等措施的,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信康码、行程码仍为非绿码的不准参加考试。
(四)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准参加考试。
(五)被判定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不准参加考试。
(六)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不准参加考试。
(七)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准参加考试。
(八)考生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不准参加考试。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属考点。
附件: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28日
2024年教资上岸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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